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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医学部委托定向培养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26

2021年参加普通高考的恩施籍高中毕业生

按照省委省政府“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及县(市)三甲医院建设”项目实施总体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研究决定,从2021年起全省范围内实施委托定向培养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以下简称“村医计划”),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至2023年。

湖北恩施学院是省卫健委、省教育厅认定的“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委托培养院校,负责恩施州的“村医计划”培养工作。

湖北恩施学院简介

湖北恩施学院(原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于2003年3月试办,2004年2月得到教育部确认;2012年5月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21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湖北恩施学院。现面向全国18个省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近1.3万人。学校下设7个二级学院,已开设24个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形成了以医学为重点,管理学、艺术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学校曾被授予“全国西部计划志愿服务项目优秀项目办”“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大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高校”等荣誉称号。

高职高专普通批“村医计划”填报公告

01 报名条件

“村医计划”以市(州)为单位,面向恩施州招生,考生为2021年参加普通高考的恩施籍高中毕业生,具备从事村医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岁以下,热爱基层卫生健康事业,愿意扎根基层、服务基层,自愿 报考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定向到村卫生室工作不低于5年。

02 招生计划

恩施州2021年计划招生人数50人,具体招生计划分解如下:

03 志愿填报

“村医计划”按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分别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 并注明招生所面向的市(州)及所覆盖县(市)、录取后需签定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等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8月8日8:00至8月11日17:00登录“湖北高考招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网址http://zspt.hubzs.com.cn)填报志愿,志愿填在高职高专普通批平行志愿栏内,考生可以将“村医计划”志愿院校专业组和其它非“村医计划”院校专业组混合填报,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有志于从事乡村医疗服务的考生,可以将“村医计划”院校专业组填报在平行志愿靠前的位置。

首选科目物理院校专业组代号为C23236,专业代号F4(招生计划25人);首选科目历史院校专业组代号为C23234,专业代号F2(招生计划25人)。

为保证考生利益,在填报”村医计划“志愿后,可填报我校其他专业组及专业(若“村医计划”未录取,不影响其他普通专科专业录取)。

04 录取

8月16日开始录取。录取时,省招办将填报了高职高专普通批志愿的考生(含填报“村医计划”院校专业组的考生)按平行志愿的规则投档,投档时, 以考生报名号第5-6位的市州代号为准,“村医计划”院校专业组只投面向市州的当地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未完成的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05 签订协议

8月26日前,招生院校通知录取考生到规定地点与所在县市卫生健康委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不发放录取通知书,且无法参与今年后续招生录取。

06 入学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考生录取后,其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其履约任职所在县(市)。

07 培养管理

委托定向培养大学生乡村医生学历层次为普通全日制专科,为临床医学专业脱产学习,学制3年。培养院校应针对乡村医生需求,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专门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针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需要,增加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地方病的诊疗防控、中医学(民族医学)常用诊疗技术等教学内容,加强全科医学理念和专业素质培养,构建与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集中优质资源支持大学生村医培养,完善生活费补助发放办法和奖惩激励措施,提升学生学习主动性。学习期间寒暑假及毕业年级由县(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在县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实习或见习。

08 就业管理

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大学生毕业后,由市(州)卫生健康委组织,按照签订协议的市(州)所制定考核安置方案和各县(市)培养计划数量安排到所辖县域村卫生室工作,原则上根据毕业生学习成绩和相对就近原则双向选择安排到定向县(市),并依规办理免试注册乡村医生手续。上岗前由各县(市)卫生健康委安排辖区乡镇卫生院进行3-6个月集中培训。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经考录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政策规定相应待遇。其他事项参照《关于统筹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25号)执行。

定向培养大学生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违约记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赔偿3年的国家培养经费,违约人员在省内不予医师执业注册。其他事项参照《关于加强和规范湖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履约过程管理的通知》(鄂卫通〔2021〕10号)执行。

09 政策保障

对录取的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并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补助标准,由省、县(市)两级财政各按照6:4比例分担。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可以根据培训需要,酌情加大对各自培养对象的资助力度,增加部分由市、县级财政负担。各级财政于每年12月底前,按照实际在校人数,将补助资金全额拨付到培养院校。培养院校须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

“村医计划”委托定向培养预报名入口

(扫面二维码进入预报名系统)